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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城市纪委监委严明清明节期间这些纪律要求
来源:  2020年07月09日 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270

运城市纪委监委严明清明节期间这些纪律要求

清明节将至

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

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

运城市纪委监委要求

全市广大党员干部

和国家公职人员

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
严格遵守“八严禁”

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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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进行私人祭扫、游玩、探亲访友、相互宴请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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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等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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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要求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安排到旅游景点、采摘园、农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吃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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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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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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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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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违规修建豪华墓地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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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