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发布人:edit1
- 时间:2020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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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
为树立宣传师德典范,在全校倡导爱岗敬业奉献的职业精神,营造以德立教,以德促教的良好职业道德氛围。根据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,按照我校《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实施方案》,经校领导同意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体在编教职员工
二、评选期限
2019年9月—2020年6月
三、评选指标分配
全校评选十名师德标兵
各系、部教师中各评选1名,共5名;各系班主任评选1名,共3名;行政后勤人员评选1名;中层干部评选1名。
四、评选原则
1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
2、定向定量相结合的原则
3、保证质量,好中选优的原则
五、评选标准
1、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忠诚教育事业、热爱学生,模范遵守各项法律、法规,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。
2、立足本职、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之风,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。学生评教排名20%,同行评教名列靠前。
3、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中贡献突出。
4、积极参加学校文明创建活动,参与进社区、交通文明劝导、学习强国答题等。
5、教书育人,在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同时,开展课程思政,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,关注学生心理健康,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6、刻苦钻研业务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,培养学生正确学习方法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,积极、主动、热情帮助学生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。
7、善于团结协作,乐于奉献,工作中具有团队精神和意识。
8、教师每学年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高于本部平均工作量(兼职按1/2折算);行政人员签到不低于全年的90%。
9、本年无任何教学事故。
六、评选程序
1、师德标兵评选以部门为单位,按照评选标准,依据2020年师德考核结果。教师由各系部组织实施,行政工勤人员由校人事部门组织实施,专兼职教师和班主任由所在系部组织实施,全校由党办牵头。
2、各组织考核部门结合师德考核结果,经部门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选表和事迹材料。
3、监察室审核
4、报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
5、在全校进行公示
6、校党办组织宣传
7、教师节表彰
七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师德标兵评选是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事关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。各组织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程序,切实把师德突出,表现优秀的师德模范评选出来。
2、公开评选,确保公正。师德标兵是标杆,是看齐的榜样。在评选过程中,既参考定性测评,尊重大家的意见,又要依据平时量化考核,体现勤绩结合,做到公开公正公平。
3、完善资料,按时上报。各评选部门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和事迹材料,经校监察室审核后,报校党办。
2020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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